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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台办多措并举 服务对台招商引资

2016年10月20日 15:58: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20日泉州讯 今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台办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方案”,努力投身“三比一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等专项行动,以引进能产生经济互补效应、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台资企业、项目为重点,积极为台商来泉投资铺路搭桥,截至今年9月,全市累计批准台资企业1529家,投资总额36.22亿美元,其中:合同台资24.81亿美元。

  一、宣传推介,营造浓厚投资氛围。着眼泉州的诸多对台优势,把泉州良好的投资潜力和“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展示在台商面前。一是放大优势声音。充分借助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传播力量,定期向台商邮寄、推送投资信息和服务指南,把泉州国家级“金改区”、“海丝”建设先行区、“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等投资优势进行捆绑宣传。二是用好推介平台。持续指导举办多届“海博会”、“鞋博会”及“农订会”等大型涉台展会,打造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海峡两岸创意设计中心等园区平台,展示集群发展的良好态势。三是积极以文促商。以共同保护和传承闽南文化为核心,充分发挥闽台缘博物馆、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两个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作用,打响郑成功文化、妈祖文化、关帝文化、清水祖师等民俗、信仰的品牌效应,在多层次文化交流中让越来越多的台商了解泉州、认同泉州,进而达到落户泉州的效果。

  二、牵线搭桥,打通联系对接渠道。主动靠前、多方协调,有效对接起台商与相关县区、部门,使每项对台招商工作中必有台办发挥作用。与县区、市直部门间,积极发挥“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按照了解关注、介入参与、牵头主办三个类,对市直各涉台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台工作项目进行分解梳理,“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对台工作。与县区台办间,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对台工作部门在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中作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台办运用对台工作优势,瞄准各自县区的特色产业与台资企业的互动性,主动参与对台招商引资活动,定期报告工作成效。与群团组织、民间协会间,积极借助台资企业协会、台胞联谊会、泉台民间交流协会、各地同乡会岛内人脉丰富、联络广泛的优势,建立常态化联系联络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台商的第一手投资意向。

  三、政策服务,力促台资落地生根。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金融支持和权益保障力度等角度打出一系列组合拳,让台资来泉留得下、发展好、无后顾之忧。一是以泉州成为继昆山之后全国第二个获批开展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广落实市政府今年专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台资企业融资服务意见》,为台商来泉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完善的融资保障。二是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和推荐示范团队认定及奖励规定(试行)》,鼓励台湾青年来泉投资创业,保持投资的持续后劲。三是分发《中央、省、市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帮助台商掌握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的一些列政策,指导引导台商按需灵活运用政策。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建立涉台纠纷调处制度,切实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中国台湾网、泉州市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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