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广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2016年05月16日 08:54: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16日广州讯 5月5—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情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5月5日上午,检查组召开了集中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刁爱林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检查组汇报了自1994年以来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充分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深化巩固穗台交流与合作,不断推动全市对台经贸工作取得新成效的相关情况。下午,检查组分三个小组分别对黄埔区、白云区、花都区贯彻落实《保护法》及《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与康师傅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南亚塑胶工业(广州)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代表座谈交流。

  5月6日上午,检查组召开了集中执法检查第二次全体会议,就集中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作了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市政府以及法院、台办等有关部门在台胞权益保障方面所作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认为本次执法检查所安排的台资企业、创客空间等很有针对性和代表性。他强调,本次执法检查十分必要、十分重要,不仅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方略部署在广州市的贯彻落实,还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执行《保护法》及《实施细则》,更有利于解决台商投资个案疑难问题,对广州市营造更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对台资企业更好经营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陈建华对今后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从大处着眼,找出差距。在总结本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借鉴大陆其他城市台胞权益保护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推动工作更进一步;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可以考虑由市台办牵头、市法制办配合,依程序起草出台广州市有关于保护台胞权益的行政规章;三是着眼长远,发挥“钉钉子”精神,一一解决对台胞投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要大力支持台湾新业态企业在广州的发展壮大。

  本次执法检查通过集中会议、实地检查、调阅办案卷宗、与台资企业及台商代表座谈等方式,对广州市贯彻执行《保护法》和《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检查,作了客观综合的评价。

  近年来,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障工作;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加强对台胞权益保障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台办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帮助台资企业解决问题,关心台商的工作和生活,切实维护台胞权益。全市各级各部门也坚持把贯彻执行《保护法》及《实施细则》与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形成了有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集群,形成了有力促进穗台经贸合作发展的政策举措,形成了有力推动穗台经贸合作成果落实的平台载体,形成了有力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力量。据统计,从2011年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共受理台商、台胞投诉、求助案件1299宗,涉台诉讼案件804件,处理率与结案率分别在95%和88.4%以上。在长期实践中,广州市以依法依规为根本,形成了贯彻执行《保护法》及《实施细则》的有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台胞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二是努力营造重视台胞权益保障的社会氛围,三是着力解决台胞权益保障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正视新时期台胞权益保障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查促建,多措并举,进一步将台胞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国台湾网、广州市台办经济工作处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马一娜]

相关内容

京ICP备13026587号-3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关于我们|本网动态|转载申请|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