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召开省直部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研商会
中国台湾网3月3日济南讯 为进一步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促进鲁台交流合作健康持续发展,3月2日下午,山东省省直部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研商会在济南举行。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思想和2016年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台办副主任曹晓武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台办台商投诉协调处处长郇新安通报了2015年全省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安排,省台办经济处处长王清玉通报了2015年全省对台经济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安排。
2015年,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鲁台经贸合作,把服务台资企业和保护台胞合法权益工作有机结合,始终抓住改善营商环境、真诚解决实际问题这条主线,相继开展了以“巩固成果、专项服务、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台资企业走访季”、“齐鲁台商(百强企业)滨州行”、台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进台企、话亲情、促发展”与台资企业联谊等一系列服务台胞台企的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及时解决了台资企业在经营活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同时,充分发挥台胞权益保护和涉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机制,搭建部门间服务联动平台,打造服务台企台商的立体工作格局,山东省投资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受到在鲁台企台胞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扬。
山东省开展2015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和开展涉台案件集中调处工作的做法得到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的充分肯定并转发了简报和在官网推荐头条做了报道。
年内,全省各级台办共受理台胞投诉案件87件,结案80件,结案率92%;处理各类涉台信访案件51件,一批重大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力维护了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此外,全年共妥善处理一般性涉台突发事件10起。山东省全年台资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敏感性涉台突发事件。
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省人大内司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食药局、省旅游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济南海关等23个部门主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研商会。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交流了2015年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如何更好地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商。各部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与台办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台办副主任曹晓武在总结讲话中对省直有关部门对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就做好2016年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要坚定信心,继续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对台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台工作部署上来。要继续把“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依法维护好台胞合法权益。
二是要践行“三严三实”精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工作,更有针对性、创造性的服务台胞台企,努力营造更优越的发展环境,吸引台商来鲁投资兴业,为台商台胞多做实事、多办好事、多谋利益,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要把工作重点抓起来,工作亮点抓出来。
三是要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把会议精神向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领导做好汇报,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要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建立完善好微信群,加强系统内分管对台工作人员的联系沟通,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做好工作。年内,除继续做好涉台投诉案件集中调处、台资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活动等工作,还要重点做好创建“平安台企”工作,对外公布省直部门服务台胞台企热线电话,希望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积极提供意见建议,把这项工作部署好、落实好。
四是要加强与台湾方面的联系。要加强对台工作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争取成为对台工作的能手,积极与台湾同胞交朋友,不断拉近与台湾同胞的心理距离,为服务对台工作大局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台湾网山东省台办台商投诉协调处通讯员 牛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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