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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获批开展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2015年07月16日 10:25: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泉州讯 7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实施《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正式启动,泉州成为继昆山之后全国第二个获批开展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的城市。

  据了解,去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向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商请支持泉州金改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事项的函》,商请中国人民银行在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对泉州金改区给予支持。12月30日,人民银行总行下发《对支持泉州金改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事项的意见》(银函[2014]582号),原则支持泉州,开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试点。此次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获批,是泉州自2012年12月金改区获批以来取得的又一项重大的政策支持。

  按照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泉州金改区内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台湾地区注册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在台湾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并通过泉州金改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结算。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贷款资金可用于泉州金改区实体经济的建设。贷款的利率、期限等事项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

  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出台后,符合条件的企业能直接从境外市场融入低成本的离岸人民币支持境内业务的发展,帮助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的便利渠道;同时将进一步深化泉台金融合作,促进泉台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动台湾地区区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中国台湾网、泉州市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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