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2日福州讯 1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了《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自贸区十四条”)。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国豪表示,根据福建自贸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总体有管理型、贸易型、技术型、服务型等四大类型18种人才需求。福建力争用3年时间,引进约1200名高层次人才。
福建自贸区在对台湾人才的引进方面,亦有诸多便利、优惠的措施。“自贸区十四条”中规定,对来闽台湾人才及其家属购房贷款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在自贸区内推动两岸医疗保障的对接,落实台胞在闽参保政策和待遇,鼓励在闽台湾人才参加福建社会保险。
同时,对在自贸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高管、专家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便利;为区内台企外籍员工办理就业许可手续提供便利,放宽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限。
此外,福建省政府赋予平潭制定相应从业规范和标准的权限,在框架协议下,允许台湾建筑、规划、金融、医疗、旅游等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持台湾有关机构颁发的证书,在批准范围内在区内开展业务。在区内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任职的台湾人才,允许对其台湾学历、任职资历、技能等级等方面视同大陆同等水平予以采认。
杨国豪称,福建将围绕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和闽台产业对接,重点引进一批台湾金融等领域的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创业。(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