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8日莱芜讯 根据山东省台办、省公安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2015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莱芜市招商引资环境,提升服务台商台胞工作水平,为台商台胞投资兴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莱芜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莱芜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通知》(莱公通〔2015〕53号文件)。
十项措施包括缩短台胞证件审批时限;适当延长台胞往来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推行台胞证件办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推行台胞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申请网上办理;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开辟消防服务绿色通道;缩短消防设计项目审核验收时限;定期走访台胞和台资企业;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国台湾网、山东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