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1日菏泽讯 日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台商台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台商台胞投资兴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山东菏泽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台商台胞工作的意见》(菏公通〔2015〕43号)。此意见共包括建立协调机制、简化签注手续、缩短审核验收时限、改进交通管理、保护在菏台商合法权益等十项措施,深受在菏台商台胞的欢迎。(中国台湾网、菏泽市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