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卫计委出台《台胞台商在德就医实施办法》
中国台湾网1月30日德州消息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在德台胞台商医疗服务工作,完善山东德州市投资和生活环境。近日,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台胞台商在德就医实施办法》。所有来德投资、居住、探亲及商务、旅游、学术活动的台胞台商将享受更加方便、快捷、优质、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将成为在德台胞台商就医定点医院,台胞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环节将享受优先待遇,医院将优先安排专家进行诊疗服务,并优先安排条件较好的病房;开通台胞急救绿色通道,台胞台商出现急诊、重危症、突发意外事件时,实行先救治、后办理手续;定点医院将根据需要,为台胞组织专家会诊,提供上门服务;建立专家联系制度,将根据台胞台商就医诊疗情况,做好经常性巡诊和随访工作,为台胞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为此,市卫计委还成立了由主任崔书强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台胞台商在德就医服务工作的领导。
“2015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开展以来,德州市突出破解发展难题,出台惠台措施。在1月21日召开的“走访季”活动部门联席会议上,副市长杨玖庆向各部门部署了任务,提出了要求,目前各部门正根据职能,研究、推出服务台胞台企举措。市卫计委迅速行动,率先出台《台胞台商在德就医实施办法》,在为台商提供专项服务方面做出了表率,是我市一项重要惠台举措,将为在德台胞台商营造更加优良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国台湾网、德州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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