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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高效多措并举 山东续写服务台资企业新篇章

2015年01月20日 15:51: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20日消息 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服务台胞台企工作。2014年,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鲁台经贸合作,各地各部门把改善营商环境、务实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为台胞台企服务的重点,多措并举,务实高效,服务台胞台企工作续写出新的篇章。

  一、扎实有效开展“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

  征求意见、帮扶发展,建立制度、密切联系,优化台资企业营商环境,解决台资企业在经营活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突出难题,提高服务台商台企工作效能,促进台企健康发展,是2014年山东省台办系统服务台胞台企的主要目标。

  2014年第一季度,山东省台办系统开展了以“进台企、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为主题的“2014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以下简称“走访季”)。此次活动是全省台办系统继2013年第一季度首次举办“台资企业走访季”并取得积极成果后,再次在全省范围内展开的服务台胞台企的重要活动。

  “走访季”得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期间,共走访台资企业1795家、看望台商2217人、发放征求意见表2509份。各地通过召开台商恳谈会、汇总《征求意见表》,共梳理出台资企业300余项意见、建议,同时了解了台资企业实际投资情况、员工人数、营业额等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思路集中解决了一批台商普遍提出的问题,更新并公布全省170余部台胞服务热线电话。

  “走访季”中,山东省副省长夏耕及各市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深入台资企业征求意见慰问和看望,得到了广大台商的一致赞誉。活动中,各市深入台企和台胞住处,与他们一起研讨企业转型升级、台商生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很好地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两岸一家亲”对台工作新理念。通过“走访季”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及时解决了台资企业在经营活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同时为提高服务台商台企工作效能作了大量常规性工作,受到了在鲁台企台胞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扬。

  “走访季”活动得到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专门编发简报在全国推广,并在其官方网站“推荐头条”和“服务台胞在行动”等栏目中进行了重点报道40余条消息。

  二、“齐鲁台商菏泽行”专题服务效果好

  2014年4月23日至24日,由山东省台办、菏泽市政府联合主办,全省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及在鲁投资台商代表参加的“齐鲁台商菏泽行”活动在菏泽市成功举办,国务院台办投诉协调局局长王刚、山东省台办主任张雪燕和菏泽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出席,近80位在鲁台商参加活动。

  活动以“真诚服务 共同发展”为主题,邀请了山东省经信委、省法学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有关同志分别从不同方面,向台商介绍了山东在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商事法律、台胞出入境管理和企业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扶持、便利政策措施和最新工作动态。各位专家的报告,既有详实的数据,又有鲜活的经验,对自己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十分有益,得到了台商欢迎。

  活动期间,还组织与会台商参观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共同参加了菏泽市台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和菏泽投资环境说明会。活动行程紧凑,内容丰富,收到良好效果。

  此次“齐鲁台商菏泽行”活动,是继2012年以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主题的“齐鲁台商枣庄行”和2013年以宣讲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2条惠台政策为主题的“齐鲁台商临沂行”活动之后,山东省第三次举办的齐鲁台商行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在鲁台商对山东各地的了解,活动已成为团结台商,增进省内台资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平台。

  三、 专项服务与系列服务多措并举,收效明显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台胞台企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一系列长效机制,把服务台企工作由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由事务性服务提升为实质性服务,服务水平、质量和措施均有较大提高。

  (一)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服务。年内,山东省公安机关针对在鲁台胞台商生活居住、出入境管理、机动车驾驶、企业消防等诸多事项,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出台服务台商台企的便民措施。淄博市公安局1月13日率先出台了《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台商台胞“最快时间办理出入境签注证件;最大限度按需延长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实行台胞签注证件办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开展台胞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网上预受理服务;建立与台胞和台资企业长效联系服务机制;对台胞家属和台资企业引进的技术人才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开辟消防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等十项措施。随后,济南、济宁、烟台市公安局也先后出台了服务台胞台企的措施,为在鲁台胞台商提供了极大方便,得到了一致好评。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官网也在“推荐头条”中以《济宁市公安机关出台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为题予以肯定和介绍。目前,威海等市公安局也在征求台胞台商的意见,计划近期出台服务措施。

  (二)建立系列服务机制。青岛市是山东省目前台资企业、常住台商数量最多的城市。为切实帮助台资企业的发展,青岛市台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台协会,积极开展系列、综合服务。

  在服务企业经营方面:市台办会同市经信委、市科技局举行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现场促进会,介绍扶持台资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推动青岛农商银行与青岛市台协会合作,积极为在青台资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台资企业发展。青岛农商银行与青岛市台协会共同签署《青岛农商银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金融合作协议》,已为68家台资企业提供贷款1.83亿元,国际结算量达1.56亿美元。针对青岛台资企业进出口业务较多的实际情况,分别与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推出联合配套服务,除经常组织政策宣讲辅导外,还对特需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辅导,并推动青岛海关与部分台资企业建立了协调员联系制度;为解决台资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市台办积极协调青岛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市台协会组织有招工意向的台资企业,经常举办“台资企业专场招聘会”。市台办还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针对台资企业反映集中的土地问题,两部门联合开展了“为台资企业土地等方面工作排忧解难服务活动”,梳理解决台资企业涉及土地问题的求助事项16件。

  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青岛市台办分别与信访、政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明确了联系窗口和负责人,提高了涉台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5月份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联处工作机制的意见》。青岛市中级法院聘任市台协会长等5位台胞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涉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市仲裁委聘请了6名台籍仲裁员,参与涉台纠纷仲裁。

  由于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强的专项服务和综合性强的系列服务,使全省服务台胞台企的工作不断有所创新和提高。济南市台办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成立了“济南市台资企业协会联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为解决台资企业纠纷的一个创举措施;威海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化解与诉讼协调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对进一步公平、公正、高效处理涉台民商事诉讼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妥善调处台胞投诉案件,努力保护台胞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护台资企业和台胞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投诉协调力度,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对重点案件和疑难案件的调处举措,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及时梳理解决国台办转办案件和重要历史积案,确保了全年台胞案件受理工作顺利实施,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2015年共受理台胞投诉案件120件,其中司法案件30件、非司法案件90件,结108件,其中20件司法案件、88件非司法案件,结案率90%;一批重大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力的维护了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另外,各级台办共受理信访案件125件,其中婚姻4件、继承21件、寻亲14件、房产32件、落实平反1件滞留台胞3件、其他42件。

  为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山东省台办于5、6月份在全省台办系统开展了“集中调处台胞投诉案件活动”,在“2014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中台商投诉案件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调处工作力度,此次活动共梳理台胞投诉案件41起,涉及14个市。经过集中调处,淄博、枣庄、日照、临沂、滨州5市在地案件均已结案,其他9市经过努力,大部分案件得到解决,集中调处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4年8月中旬,山东省台办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赴台交流考察,实地听取台湾经贸界人士对在鲁投资发展的想法和建议,细致解答台商关心有关问题。返回后结合考察情况,研究制定了加强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

  青岛市扎实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台胞合法权益,工作得到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对台工作简报》以《青岛市扎实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为题,对青岛市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做法予以推广。近日,山东省委常委、省台胞投诉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颜世元同志专门对此批示:“很好。在全省推广青岛做法,加强对台胞权益的保护,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夯实群众基础”,对青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全省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五、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效果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对台资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2014年8月,山东省台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台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与落实台资企业联系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掌握台资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情况,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台资企业守法意识,依法落实责任,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各市台办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安全生产部门,多措并举,对辖区台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和检查督促,通过普遍走访、专家授课、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宣传安全法规,帮助台资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台资企业安全生产的隐患,提高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消除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了我省台资企业安全生产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德州等市台办,积极协调配合安监、公安、消防、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深入企业,排查隐患,尤其对化工、木业等事故易发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意见。青岛、烟台市在对辖区台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多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日照市台办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专家,为台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龙口市台办联合安监局专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向企业赠送了13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中国台湾网山东省台办台商投诉协调处通讯员 郇新安 杨小民)

[责任编辑: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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