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3日罗庄区消息 今年以来山东临沂罗庄区台办多次提醒本辖区台资、台属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权益,要求企业建立了工会、女工委等组织,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积极搞好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注意维护特殊员工合法权益,让特殊工种员工全部参加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切实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有力促进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国台湾网罗庄台办通讯员 刘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