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泰州消息 自2014年春学期起,江苏南师大泰州学院与台湾东吴大学的师生交流从法学院扩展到全校电力工程、商学、生化、人文传媒、信息工程、外国语等各院系,交流规模显著扩大,2014年全年赴台湾东吴大学交流学生32人次,超过过去6年的总数。
南师大泰州学院自2008年3月成立之初,即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签署了《法学教育合作和交流意向书》,时任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被聘为南师大泰州学院法学院名誉院长。两校每年合作举办“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互派师生开展法学学术交流及研修。2013年,两校先后签署了《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与东吴大学学术交流协议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与东吴大学—学生交流协议书》,商定将两校学术及师生交流的范围从单一法学领域扩大到全校各专业领域,两校的交流合作日趋紧密。
截至2014年11月,南师大泰州学院赴台湾东吴大学交流研修学生57人次,教师8人次,台湾东吴大学教授来泰讲学10人次。(中国台湾网泰州市台办通讯员 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