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8日莒南县消息 今年以来,山东莒南县台办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及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廉洁意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绷紧廉政思想防线,常修从政道德不动摇,做到自警、自省、自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是注重“四个加强”,即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成为依法行政、廉政从政的自觉行为。深入开展机关作风评议等活动,切实抓好作风建设。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问责制,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台办的良好形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快速、认真、周到地服务台商、台胞、台属,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中国台湾网莒南县台办通讯员 李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