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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开始办理赴台个人游签注

2014年08月20日 09:52: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8月20日大连消息 “正好赶上个人游开通,要不开学前就出不去了。”8月18日一大早,辽宁大连市民张兴华就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赴台个人游签注。张兴华成为大连市首位办理签注的市民。全天共办理各类赴台旅游证件637份,为平日的两倍多。其中有512人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办理了赴台个人游签注,125人只办理了赴台个人游签注。

  市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孙宁表示,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必须本人来办理,但签注则可以代办。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可只申请办理相应的签注,并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证人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复印件。持证人未满16周岁的,还应提交持证人的户口簿和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并需监护人同意办理的意见(一般由父母一方代办,父、母在申请现场签字),监护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应提交持证人的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孙宁指出,自从被确定为台湾个人游试点城市之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就开始为此做准备,目前已经确定了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孙宁介绍说,符合相关条件赴台旅游首次申请的,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办理5年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的一次出境有效的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签注。

  孙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与《港澳通行证》不同,拿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不是就可以直接去台湾,出境前持证人还必须自行通过有旅游管理部门所签发的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旅行社、台湾接待旅行社代办好有效的与所持签注相符合的“入台许可”,否则将导致不能出境或不能进入台湾;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出境前持证人必须由旅行社办理好有效的与所持签注相符合的“入台许可”并随团出入境,否则将导致不能出境或不能进入台湾。

  申请人向台方提出的办理“入台许可”的赴台事由应与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上的签注事由相符,不符的应在出境前向市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相应的签注,出入境管理局将按申请注销原签注,重新审批签发相应事由的签注。“也就是说,在办理签注的时候一定要填好是‘个人旅游’还是‘团队旅游’,如果填‘个人旅游’而你是参团出游则无法成行,反之亦然。”孙宁强调说。今后,赴台团队游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时也不需要持有旅行社的发票了。目前,大连市有3家旅行社获得了赴台个人游的特许经营,分别是中国旅行社总社大连有限公司、大连中国青年旅行社和大连古莲国际旅行社。

  孙宁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在这6个月期间,持有人可以去一次台湾。一般每次可以在台湾玩15天时间(以“入台许可”上的允许停留时间为准)。孙宁强调,在办理个人旅游签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剩余有效期应长于6个月,以7个月以上为最佳。另外,只要在签注有效期内去往台湾即可,“比如说,签注有效期在9月10日,9月10日当天出关到台湾也可以。”孙宁解释道。

  另外,由于在大连工作的外地人非常多,大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特意向辽宁省主管部门申请,为一些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赴台个人游手续。(中国台湾网大连市台办通讯员 刘旭辉)

[责任编辑:李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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