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台办做好与台商的沟通工作

时间:2014-07-31 08: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31日广州消息 今年3月26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相比现行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集体协商、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规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企业工资结构、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等事项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该草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引起台商较大反响。

  为了帮助台资企业做好对该条例的了解、贯彻和执行,广州市委台办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反映台资企业对《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并主动做好有关宣传、释疑工作。一是通过广州市台资企业协会向全市各分会、各会员企业发放《关于征询对<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意见的通知》,全面了解企业意见;二是办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增城、番禺、花都、天河等区台资企业了解台商对新《条例》的意见;三是充分利用市台协各分会和花都台协举办周年庆典及新一届理事会就职仪式的时机,广泛听取台商对《条例》的意见;四是将台商反映的意见认真整理成册,积极向上级台办、市人社局、市工会等有关部门反映;五是利用市人大代表听取我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的机会,向人大代表反映有关情况,争取人大代表的关注;六是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和台协刊物,对《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宣传;并邀请社保、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上门辅导,帮助台资企业和员工加强对条例精神的理解;七是加强与市总工会的沟通,推动更多台资企业成立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员工的利益,也敦促台资企业认真执行相关法律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国台湾网、广州市台办联合报道)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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