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3日四会消息 日前,广东四会市委台办接待台商黄某吉到访,诉其经营的台湾肥牛店被房东王某华派人停水停电,不能继续经营,请求四会市台办出面协调,帮助解决困难。经我办积极协调,成功为该台商解决了难题,切实维护了房东和该台商的利益。
接到该台商诉求后,我办工作人员立即请示领导,领导要求全面了解事情经过,依法依规进行调处。我办工作人员及时记录该台商所诉情形,取得了房东等相关人士的联系方式。经与双方电话沟通,了解到的双方均认可的详细情形是:台商黄某吉通过朋友牵线自2014年2月从经营玉器的台商黄某泰处转租了位于四会市建设路、四会大酒店对面的商铺经营台湾肥牛店,该商铺由黄某泰向房东王某华所租,但黄某泰只向房东缴纳到2013年12月的房租,之后即外出失联达4个多月了,欠房东租金6万多元;黄某泰转租给黄某吉时一次性收取黄某吉10个月租金15万元,转租的有关手续未告知房东王某华。因此,房东王某华以黄某泰欠缴房租、违反商铺租赁协议为由,要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对该商铺停水停电。
经过调处,我办获知双方的利益诉求:台商黄某吉希望继续经营该商铺,愿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房东王某华要求黄某吉联系黄某泰,责令其回来结清所欠房租,才可与黄某吉协商续租事宜。经过现场与黄某吉谈话及查看他提供的转租协议等资料,我办指出其私底下与黄某泰签转租协议却未告知并征得房东同意的行为是存在很大风险的,房东有权直接以黄某泰欠房租、违反协议为由收回商铺。对此观点,黄某吉表示认可。同时黄某吉承认与黄某泰是朋友关系,且知道对方已无还款能力,难以短时间结清所欠房租。综合上述情况,我办建议:黄某吉代黄某泰分期结清欠房东6万元房租以保障房东利益,黄某吉与房东重新签定新的租赁合同,继续经营肥牛店;房东联系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恢复供水供电,在收到黄某吉代黄某泰结清欠租的第一期还款后,与黄某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使肥牛店能继续经营以保障黄某吉利益;双方因黄某泰而造成的损失另行商量追讨。对我办建议,双方在考虑后觉得可行。经我办牵线,房东于4月22日恢复肥牛店的供水供电,黄某吉于4月24日与房东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经过一个多月的跟踪观察和电话回访,黄某吉与房东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正常向房东缴纳房租,其肥牛店照常营业。(中国台湾网、四会市委统战部 四会市委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