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市台办促成台胞范宏毅房产纠纷案圆满解决
中国台湾网5月27日揭阳消息 日前,广东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揭中法民一终字第196号终审判决:撤销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2012)揭惠法民一初字第992号民事判决,赖月巧与黄永墙签订的《买卖房屋合约》无效。至此,台胞范宏毅权属房屋买卖纠纷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涉台纠纷,保障了台胞的合法权益。
台胞范宏毅因对黄永墙与赖月巧买卖房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省台办反映其权益受到侵犯,希望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揭阳市委台办高度重视,充分考虑两岸关系和涉台民商事司法案件的特点进行调处工作,并及时向台胞了解此宗房屋买卖有关的纠纷具体情况。中共揭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邓荣贤亲自前往揭阳市有关单位,联系分管领导,研究台胞反应诉求,依法保护台胞企业权益。该宗案件的圆满解决,受到邻近的台资企业、台商的关注,他们从中了解到法院平等、公正的判决后,非常赞赏,十分满意。
从调处涉台纠纷案件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要增加台商归属感,必须全力构筑台商精神新家园;要加强机构、机制和队伍建设,必须着力完善和台办与相关部门间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对台胞、台资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处理涉台民商事司法案件的工作水平,必须建立台商服务支撑体系。这是进一步做好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基础,为增进两岸各领域交流、扩大经贸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国台湾网、揭阳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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