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0日新余消息 日前,为全面推进江西新余市与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该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新余市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的意见》,并下发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013年,新余市委台办积极主动作为,创新举措,结合当前两岸交流合作新形势和新余市实际,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加强我市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的意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该意见分别在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5次全体会议和七届市委第48次常委会上通过。
该意见旨在学习借鉴台湾地区在产业培育、科技创新、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经验,抓住海峡两岸大开放、大交流、大合作的机遇,加大交流力度,创新合作方式, 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余台经贸文化等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把新余市建设成为全省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区,为我市打造经济升级版提供强劲动力。
意见的出台坚持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结合实际,分别从“加强对台招商,推进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深化对台交流,推动对台交流合作全面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为对台经贸交流合作提供保障”共3个主项目18个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分别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将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施绩效考核。
该意见的出台为全市推动对台工作形成更大合力创造了重要条件,必将为全市对台工作的深入开展注入新活力。(中国台湾网、新余市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