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出台十项服务台商台胞措施 深受欢迎

时间:2014-01-26 09:0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商到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工作现场参观(淄博台办 供图)

  中国台湾网1月26日淄博消息 山东省淄博市政府非常关心在淄台商的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等需求,不久前,市政府负责同志听取了台商的意见建议后及时转告市公安局研究解决。淄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丁冠勇同志亲自带队,由出入境管理分局牵头,深入台资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台商在淄博的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台商对办理《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多次签注和换发证件、汽车驾驶证等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为台商服务活动。

  在为台商服务活动中,丁冠勇局长还邀请淄博市台协会负责人和驻淄台商代表到市公安局进行座谈,面对面征求和听取台商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丁冠勇局长还带台商到出入境管理分局工作现场参观,向台商们具体介绍相关流程,并帮助他们与出入境管理分局干警建立联系。

  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淄博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1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通知》(淄公通〔2014〕8号文件,全文附后),对服务台商台胞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主要有:对台商台胞“最快时间办理出入境签注证件;最大限度按需延长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实行台胞签注证件办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开展台胞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网上预受理服务;建立与台胞和台资企业长效联系服务机制;对台胞家属和台资企业引进的技术人才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开辟消防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等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在淄博的台商台胞,对此,在淄博台商台胞非常欢迎。他们表示,多年来困扰的一些难题迎刃而解,大大方便了在淄博的工作和生活,今后将更好地推动两地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淄博市公安系统为台商服务活动的开展,特别是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制定,优化了全市对台招商引资的环境,提升了全市对台工作的工作水平,受到了淄博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台办的高度肯定,也受到市直有关部门的一致赞扬。(中国台湾网、淄博市台办联合报道)

  附: 淄博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


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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