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日威海消息 日前,威海市台办与威海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化解与诉讼协调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该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公平、公正、高效处理涉台诉讼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对不断消除台胞台商在司法方面存有的偏见将起到良好疏导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鲁台经贸合作意见》精神,创造台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坚定台商在威海投资的信心,2013年,威海市台办按照威海市委市政府“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的要求,积极探索对台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及时解决台商台企中最直接、最关心和最现实的问题。
针对部分台商反映的进入司法程序的涉台案件存在审理效率、公正性以及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威海市台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沟通、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5月份双方有关人员梳理了进入司法程序的涉台案件,认真分析了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加快处理案件的具体措施,使部分案件得以及时解决,台商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在相互配合的工作中,双方认识到个案的解决是一时的,建立台办系统与法院系统长效工作机制,更加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涉台矛盾纠纷。7月份,双方抽出专人就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化解与诉讼协调长效机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广泛探讨。10月份,拟定了初稿,在广泛征求了台商、有关专家意见后,12月份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化解与诉讼协调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
文件主要包含了关于涉台民商事纠纷的预防协调、关于涉台民商事纠纷的诉讼协调、关于涉台民商事纠纷的工作机制三大部分10项内容,重点确定了涉台矛盾纠纷的事前排查、法律宣传、案件审判效果评估方面的合作协调;确定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信息沟通、政策把握和判后答疑疏导方面的密切配合;成立了法院和台办有关人员组成的协调指导小组,搭建了共同推进涉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平台。
该工作机制实践运用,能够充分发挥法院和台办在预防化解涉台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构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平等保护威台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威台两地交流合作,为建设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威海提供有力保障。(中国台湾网、威海市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