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16日清远消息 日前,广东省清远市台办研究出台《清远市台办加强和改进涉台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至各县(市、区)台办、市台办各科站贯彻执行,进一步落实国台办、广东省台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台信息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清远市涉台信息工作。
《意见》指出,涉台信息工作是宣传贯彻新时期党的对台方针政策,服务中央及地方党委工作大局,服务领导决策,及时反映清远对台工作的新情况、新思路、新经验和新举措,搭建联系和服务台胞台属的桥梁纽带,展示清台两地及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成果的重要途径。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台办、市台办各科站:一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涉台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涉台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向上级党委和对台部门及时报送信息是各级台办和市台办各科站的工作职责,是各级党委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要配备专(兼)职信息员,切实保障信息工作力量,不断开创清远涉台信息工作新局面。二要围绕中心,切实增强涉台信息工作的时效性。要及时采编报送供事关上级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事关全局的预警问题、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等重要涉台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的信息服务。三要严格审批,切实提高涉台信息的质量。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多出精品,增强信息的有效性,提高采用率。
《意见》还就经费保障、工作任务、激励制度等进行明确。要求在落实领导责任、健全机构、定岗定责、加强激励约束方面加以完善,形成规范的涉台信息采编、审签、报送、通报、考核和奖励制度。(中国台湾网清远市台办通讯员 邱成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