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台交流合作蓬勃开展 农业交流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时间:2012-10-24 13:53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24日济南消息 近年来,在两岸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鲁台交流合作蓬勃开展,吸引台资快速增长,人员往来持续热络,空海直航实现重大突破,呈现出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今年9月底,山东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332个,实际使用台资额194.47亿美元,244万人次台胞来山东探亲、旅游、洽谈合作。

  鸿海集团、旺旺集团、联电集团、统一集团、日月光集团等台湾著名企业集团在山东进行战略性投资,并实现良好发展。海尔、青啤、山航、潍柴等一批山东企业在台设立分支机构,或以多种形式与台湾联手合作。同时,鲁台文化、教育、青少年等方面的交流日益广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农业合作多年来一直是鲁台各领域交流的重要内容之一。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山东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特点,重点引导台商在潍坊及其周围地区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形成与台湾农业合作为主的农业合作区。在2001年举办的第七届鲁台经贸洽谈会上,举办了海峡两岸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展。2006年以来,台湾农产品多次参展寿光蔬菜博览会,为台湾水果、农产品深加工制品进入大陆北方市场提供了一个好的“登陆点”。近年来,山东省大力开展台湾园区建设,为台商集中投资和鲁台农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台商在鲁投资农业项目1100多个,主要涉及农林渔牧及果蔬花卉业、农产品加工业,实际利用台资28亿美元。

  鲁台农业合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台商在山东投资的农业项目中,主要集中在蔬菜、饮料、饲料、乳制品、果汁、水产品加工,而直接投资第一产业的较少。二是涉农台资项目在部分地区形成聚集效应,像统一集团、旺旺集团、大成集团、耐斯集团等台湾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在当地形成了加工、生成、销售一条龙的完整体系,带动了当地食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形成了食品加工聚集区。三是山东现有的8个台湾农业园区发展很好。1999年和2006年,农业部、国台办先后批准在山东省平度和栖霞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山东省台办也先后批准了5个台湾农业园和1个台湾花卉园。其中,平度和栖霞两个国家级园区已成为山东半岛外向型、科技型、生态型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聚集地。海峡两岸(平度)农业合作试验区已入驻台资企业198家,实际利用台资3.71亿美元,引进台湾农业新技术20多项,优良品种110多个。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门制定了对入园台资项目的优惠政策,栖霞市桃村镇与台湾宜兰县王结乡、冬山乡结成对子,开展双向直接交流。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巩固深化新阶段,两岸经济合作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山东正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蓝黄”两大国家发展战略及一系列产业规划稳步实施,给鲁台在农业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带来了重大机遇。9月28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促进鲁台经贸合作的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也重点提到了对鲁台农业合作的4条发展意见和优惠措施。

  措施包括支持台商参与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山东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对园区内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支持台资企业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生产加工基地,通过实施阳光培训工程保障其用工需求,优先推荐台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享受财政贷款贴息支持;完善海峡两岸(青岛)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功能,对入驻台商场地租赁费实行相关优惠政策;《意见》还特别提到,对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业项目建设的,享受与山东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同等的财政扶持政策。政策的进一步放宽、优惠力度的不断加大,为下一步鲁台农业合作提供了便利。(中国台湾网、山东省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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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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