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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台办组织学习《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

2012年10月11日 10:49: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11日南宁消息 10月10日,广西台办召开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简称“投保协议”),广西台办主任刘侃,副主任丘德彬、李文、唐玉霞,副巡视员唐煦渊出席会议。自治区台办主任刘侃对全区台办系统学习贯彻《投保协议》提出了明确要求,丘德彬副主任就如何学习贯彻投保协议作了专题辅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谈了学习体会,会议由自治区台办副主任唐玉霞主持。

  刘侃要求全区各级台办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投保协议。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投保协议的签订具有重要的意义,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一步深化的产物,是两岸经济合作深入拓展的重要标志,是改善台商在大陆投资环境的重要机遇。二要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投保协议。各市县(区)台办要组织本系统,协同有关部门,引导台商协会,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系统的深入学习。要大力宣传协议内容,及时与税务、商务、投资促进等经济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将协议内容理解吃透,为执行协议打下基础。三要把握机遇,抓好现存投诉案件的调处工作,依法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台商投诉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台商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工作。要强化案件调处工作的责任感、责任心,充分发挥各级台办在案件调处中的协调作用。四要提高守岗尽责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要善于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基础,提升能力,增强工作的指导性。

  丘德彬提出通过“五抓”深入学习贯彻。即抓基础,将培训、宣传、引导、沟通等工作做好;抓实施,细化协议的执行,做好案例的分析研判;抓进度,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投资投诉案件;抓指导,区台办要指导各市县(区)台办、台协贯彻投保协议;抓总结,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应用。全区台办上下,要形成贯彻落实投保协议的整体合力,提升台办工作整体水平。

  据悉,《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签署以后,广西台办系统通过多种形式,普遍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广西台办此次集体学习,是在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的。今年以来,全区各地认真贯彻惠台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四个一”(即召开一批台商座谈会,兑现一批惠台政策,解决一批台资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推进一批桂台合作项目)主题活动,台湾健康产业城等一批重大桂台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台商吕伟民防城港投资投诉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的投诉案件得以调处解决。(中国台湾网广西台办通讯员 黄新雄)

[责任编辑:李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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