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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举办“关爱两岸婚姻与家庭”交流活动(图)

2012年08月29日 13:22: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关爱两岸婚姻与家庭座谈会现场。(图片来源:四川省台办)

  中国台湾网8月29日成都消息 8月23日至29日,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参访团一行41人赴川参访,参加在四川举办的“关爱两岸婚姻与家庭”交流活动,与四川省有关方面交流探讨两岸婚姻相关议题,还分别前往成都、绵阳、阿坝等地参访了解四川。

  参访期间,“关爱两岸婚姻与家庭座谈会”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台办、省妇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与参访团成员就“促进两岸婚姻健康发展及婚姻质量提升”等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大陆配偶权益保护等方面交换了意见。

  四川省台办副主任张军在座谈会上向参访团一行介绍了四川灾后重建、川台交流合作及“在台四川新娘故乡行”活动等情况。他说,“随着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扩大和人员往来日益密切,两岸婚姻已成为推进两岸了解、融合两岸同胞感情的重要纽带。”

  张军指出,两岸婚姻对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有着积极意义,而其中衍生出的问题,尤其是大陆配偶在台湾生活工作遇到的一些问题,也需双方共同努力,互相交流,一起改进,共创两岸婚姻家庭更加美好的未来。他还表示,四川省台办将会同省内有关方面,为川台婚姻家庭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川台两地婚姻健康发展。

  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理事长钟锦明及首席顾问许景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会基本情况及十余年来为大陆配偶争取权益等情况。钟锦明说,大陆配偶在台湾有30多万人,经过多年努力,在改善他们的权益方面已取得许多进步。比如2009年台湾放宽了大陆配偶的身份权、工作权、继承遗产等权益,获取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时间由8年缩短为6年;依亲居留期间即可自由工作;取消不得继承超过新台币200万元的限制等。

  该会南部分会会长周池春则表示,虽然已取得很多成果,目前还有一些不公正的地方需要改变。比如台湾只承认大陆41所学校学历,取得台湾居民身份证十年后才可担任公职,父母赴台探亲一年只能两次,一次三个月。现在呼吁较多的就是取得身份证的时间由6年改为4年,将父母探亲由限制次数改为累计时间等等。

  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还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两岸婚姻家庭提出不少意见建议。四川省妇联副主席施克玲表示,近年来在台川籍“新娘”的人数不断增加,妇联下一步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建立交流、合作和信息平台,了解掌握在台川籍“新娘”的情况和诉求,以便更好地提供服务。

  四川省民政厅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处调研员赵青云通报了1992年至2011年台湾同胞与四川户籍大陆居民在川累计办理结婚登记达15470对,他建议加大对婚姻法律法规及如何办理婚姻登记等的宣传力度,增强两地同胞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四川省律协民商事委员会副主任张承凤提醒大陆配偶不仅需要了解大陆的法律法规,也要了解台湾的相关规定。她说,两岸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差异,假如婚姻亮起“红灯”,要明确在哪里解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及四川省司法厅公证处有关人员介绍了如何办理往来签注、公证书寄送等。

  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成立于1998年,是台湾的公益社会团体,以关怀、维护两岸婚姻家庭、大陆配偶权益,推动两岸一家亲交流为宗旨。近年来,该协会在促进两岸婚姻良性发展,及协助解决两岸婚姻衍生的问题等方面发挥了影响。

  在川期间,参访团一行还赴北川“5.12”地震灾区参访,实地见证四川灾后恢复重建巨大成果;前往九寨沟欣赏四川秀美风光;参观李白纪念馆、武侯祠、锦里等,感受四川悠久文化、厚重历史。(中国台湾网、四川省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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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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