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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出台招商引资优惠办法

2009年08月31日 18:06:00来源:

  中国台湾网8月30日濮阳消息 近日,濮阳市政府出台《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引荐者奖励办法》,以鼓励国内外客商来濮投资兴业。


   《办法》规定,凡来濮阳市高新区及市、县(区)产业集聚区内投资兴办的工业项目、非工业项目(房地产项目和一次性税源项目除外)、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经营期10年以上、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的,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获得受益地方政府土地净收益部分的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从50%到全额不等。外来投资者在濮阳市独资兴办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第三产业(房地产开发除外)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从企业投产之日起,前2年,由受益地方财政部门以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100%对企业予以扶持;第3年至第5年,以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对企业予以扶持。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外来独资项目及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或以产业集群、高新技术投资濮阳市的,市政府将给予更大优惠和支持。


  同时,濮阳市还对重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重点服务制度,对所有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项目均按低限征收;外来投资者子女在入托、入学、入伍、就业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中国台湾网 濮阳市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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