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自明年元旦起,台湾现行“大陆人民入台”、“大陆专业人士赴台从事专业活动”、“大陆人民赴台从事商务活动”及“跨国(跨境)企业内部调动之大陆人民申请赴台服务”等4项申请许可办法,将整并为“大陆人民进入台湾许可办法”。
新规施行后,将同步采取简化大陆民众申请赴台流程、缩短取证时间措施,将现行赴台期限在30天以下的“短期专业或商务活动交流”,申请案不需送主管机关审查,如配合网络在线申请作业程序,文件备齐者,可在3个工作日内发证。
但参访行程或人员身份涉及机密敏感、邀请单位资格有疑虑或有其它特殊情形者,仍应提送台当局“联审会”审查;跨境企业内部调动进入台湾地区服务,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设于香港或澳门地区,且在台湾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也要提送“联审会”审查。
台“移民署”指出,新规除简化申请程序外,也将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只要事证显示来台大陆人士将有逾期停留或从事违法活动等疑虑,经审查确有其事者,将禁止入境并废止其许可证。
针对旅行业、邀请单位及代申请人的担保责任,新法增列不予受理代申请规定。大陆民众来台健检医美,新规也特别强化保证责任,除维持现行有关大陆人士逾期停留7日以上,将不予受理该医疗机构代申请业务1个月或扣缴保证金10万元新台币处分外,更提高到最近1年内,若累计逾期停留达10人以上,将加倍处分。(中国台湾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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