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0日武汉消息 9月3日获悉,台湾居民可在湖北省补、换发台胞证,再不用前往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发“台胞证”:有效期不足半年的,签注页即将用完的,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
省台办表示,此措施的出台,方便了台胞在我省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鄂台两地交流。(中国台湾网湖北省台办通讯员陈会君 伍洋)
[责任编辑: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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