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提出明确要求,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供了重要遵循。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原则,并用于指导党的全部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反映、体现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党的历史反复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内矛盾和问题就会滋生蔓延,党的风气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不能丢的光荣传统、不能变的宝贵基因,要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牢牢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个最大制度优势。
坚持民主集中制,就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我们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制度。民主与集中之间紧密联系、高度依存,不能强调一个而否定另一个。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离开民主讲集中,集中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是假的、空的、错误的,就会出现家长制或个人专权专断。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兼听则明、防止偏信则暗,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离开集中搞民主,只会导致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状态,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关键是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民主集中制,就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当前,个别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不能很好地贯彻集体领导制度,有的民主不够、个人独断专行,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唯我独尊、包揽一切;有的集中不够、班子成员各自为政,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等等。对这种现象,如果不及时纠正,党的生命力就会被削弱、战斗力就会被瓦解。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加强集体领导,又要严格地科学地实行个人分工负责,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或以集体决策名义违规,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或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一把手”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形成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的浓厚氛围,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党的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民主凝聚党心,团结成就伟业。只有坚持和发挥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最大制度优势,我们党才能更加坚强有力、永葆生机,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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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