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促就业政策力度和准度
作者:莫 荣(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
14亿多人口大国保持就业稳定,蕴含着巨大创造力。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始终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指标。
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不断丰富发展,就业促进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在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难能可贵。但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存在,结构性矛盾常态常新,劳动力市场出现了新变化,稳就业保就业面临新挑战,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力度、准度,兜住兜牢最大民生底线。
进一步明确全社会就业优先意识,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确立就业调控目标,优先考虑,与总体工作统筹部署,同步安排,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主观能动性,把就业优先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充分落实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贯彻实施就业优先,需要依托企业等经济社会主体和劳动者自身的努力。要在全社会培育“重视就业、尊重劳动”的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就业创业的新格局,发挥各方主体积极性,形成社会共识和合力。
加强宏观政策支持,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宏观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力度,增强政策的协调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提振和稳定市场信心。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对就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要制定就业帮扶配套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所需贷款等开辟通道,提供服务。在信贷预算安排中,对民营企业、初创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财政投资应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和民生事业倾斜以扩大就业。加强就业资金保障,中央和省级财政要继续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实行专项转移支付。
提升政策精准度,增强政策可及性和有效性。提高政策措施精准度,精准支持特定主体,保供应、稳经营。精准出台区域性、行业性、主体性就业政策,加强结构性政策供给,加强供应链保障,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转,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精准帮扶困难群体,保重点、兜底线。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实施基层社区岗位支持计划,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加强农民工的就业与保障,安全、有序组织其外出务工,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回流情况的监测。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扩大就业创业补贴、各类社会保险、技能提升培训对灵活就业人员覆盖面。加强对知识型、技术型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帮扶,强化政策咨询、信息对接、转岗培训、创业扶持等。
完善市场和服务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健全失业风险应对机制。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促进劳动者顺畅流动和有效匹配。加快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快捷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失业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群体开展持续的监测调查。完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预案和政策工具箱,守住避免发生系统性失业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