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家文化公园高质量建设
作者:祁述裕(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工程。不同于国外文化类国家公园,我国的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涉及地域广阔,包含众多文物和文化资源。在建设思路上注重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具有很大创新意义。
2019年12月,中央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明确第一批启动建设的国家文化公园;2020年,中央提出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2022年初,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启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此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在全国多地陆续展开,各地纷纷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建设方案、落地具体项目。随着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在机制建设、文化研究、资源保护、文旅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不少可喜进展。如甘肃、河南等省份成立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研究院;河北省秦皇岛、唐山、张家口等城市正在筹建20段长城风景道;重庆、四川、湖北加强沟通协作,将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结合起来;陕西、山西两省开展黄河文化旅游带跨区域合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湖南、青海、贵州开展长江流域文物资源专项调查;作为标志性工程的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已对外开放等。
国家文化公园在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按照各地的建设保护规划,不少地方存在建设范围和体量过大的情况;调研发现,由于对“重大主题文物和文化资源”的具体内涵、标准、数量没有明确规定,文化标志物不确定,无疑增加了建设的难度。在资金方面,国家文化公园要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多个重点基础工程建设,需要大量可持续的资金支持,资金落实也是一个难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的要求,再次强调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性,也为未来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发展明确了方向。如何破除问题和障碍,进一步推动国家文化公园更高质量发展,成为重要课题。具体应做好三个方面的统筹——
第一,统筹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边界和技术规范。为避免造成文物和文化资源过多、功能区之间过于分散、与行政区划交叉重叠等问题,需要界定好空间范围,通过研究论证、中央与地方协商等方式,将各地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确定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同时,制定国家文化公园技术规范,以保障国家文化公园健康有序发展。以国家公园为例,中央出台相关建设方案和指导意见后,有关部门发布了《国家公园设立规范》《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范》《国家公园监测规范》《国家公园考核评价规范》《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5项国家标准,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南和依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可参考国家公园的做法,做到有章可循。
第二,统筹重大文物和文化资源。相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强调,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要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因此,要明确重大文物和文化资源的具体内涵、标准和数量,以此作为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权威研究机构通过制定重大文物和文化资源遴选指标体系,从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方面设计具体指标,对国家文化公园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行赋值评估,遴选出重大文物和文化资源,为中央和地方实施国家文化公园重大建设工程、打造重要文化标志物提供依据。
第三,统筹资金来源和管理机制。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文化工程,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持续、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关键。国家文化公园既属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也属于新兴产业发展内容,符合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要求,因此建议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确保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同时,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发行地方债券。在这方面,江苏省已经有了很好的探索。2019年1月,江苏省成立了全国首个大运河产业发展基金——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会,重点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文旅融合发展。该基金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长期战略性政府投资基金,采取母、子基金协同联动方式,通过政府出资增进和倡议,撬动金融社会资本200亿元。江苏省还发行了国家文化公园地方债券。上述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