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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增强教师发展内生动力

2022-08-12 10:41: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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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中小学教师荣誉制度是指党和国家为表彰和嘉奖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中小学教师,按照一定的程序、标准,通过评选颁授不同层级的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体系。它承担着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吸引力,促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使命。中国自古有尊师传统,尤其是新阶段建设教育强国背景下,教师荣誉制度健全成为重要时代议题。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可见,构建富有新时代特色、体现新使命要求、彰显教师新职业地位、全面聚焦立德树人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性举措。

  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作为我国中小学教师荣誉制度的重要构成和特色表征,对完善党和国家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升乡村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教育引导教师努力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乡村教师作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使命的重要承担者,是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教育现代化,实现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国家提出了工资福利提升、职称评审倾斜和周转房建设等具体措施,但物质保障建设不能取代教师荣誉制度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价值。加之,乡村教师职业的示范性、精神性、长效性、奉献性等特征,需要教师荣誉制度作为保障来提升乡村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当前,我国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设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2020年印发的《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完善荣誉制度。国家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结合实际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但面对新阶段、新任务,教师荣誉制度执行落实时公平性有待加强,制度的专业性、权威性、严肃性有待提升,宣传奖励制度和誉后管理保障制度有待改进,因而需要进一步健全。

  一是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荣誉称号设置和分类体系,增强乡村教师荣誉的社会公信力。第一,完善阶梯式、多层次的乡村教师荣誉称号体系。分级构建乡村教师荣誉序列,创建体现教师共性和地域性的荣誉称号体系,实现乡村教师荣誉对处于不同专业发展阶段、不同学科、不同岗位教师的全覆盖,如针对较高学历的年轻乡村教师,毕业后坚持服务乡村教育的可设置“乡村教师新星奖”;针对教师流动政策实施后,流动到乡村的城市教师可设置“乡村教育突出贡献奖”等。同时,乡村教师荣誉称号体系还应遵循道德、卓越与特色兼顾的原则,理解和尊重乡村教师在工作中的差异性,鼓励乡村教师多元化发展。第二,规范各级各类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的授予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实施办法、监督措施等,并使各级各类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相互衔接。以统一规范化的管理克服乡村教师荣誉设置、评选和授予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提升乡村教师荣誉授予的专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乡村教师荣誉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荣誉评选标准和程序,激发乡村教师的荣誉认同感。科学制定乡村教师荣誉评选标准,切实规范评选程序,有利于激发乡村教师的荣誉认同感。第一,构建体现乡村教师教育生态独特性和乡土文化的教师荣誉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应兼顾乡村地域差异和特色,体现教师专业性,具有可操作、可量化、可监督等特征。此外,评价标准还应体现乡村教师在乡村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特殊贡献。第二,要对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各级各类荣誉制度的评审程序、实施办法、监督措施等,设置透明、规范、公正、可操作性强的评审程序。同时,应设立全面性、权威性以及专业性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不仅包括教育管理部门行政人员、教育研究人员,还应包括一线教师、学校管理者、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人士等。此外,应成立专门的乡村教师荣誉评选监督机构,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配套政策,提升乡村教师职业的幸福感和荣誉感。教师荣誉制度实施过程中,仅靠荣誉激励教师是远远不够的,应进一步完善荣誉乡村教师的更科学和更具可持续性的相关激励政策,给予荣誉乡村教师福利待遇、公共服务和专业发展方面特定的优待。第一,设立与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挂钩的免税政策。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与税收之间的科学合理的联动机制。同时,乡村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应适当地向荣誉乡村教师倾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科、不同从业年限的荣誉乡村教师给予精准政策支持。第二,设置相应的社会优待提高荣誉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应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奖励活动,并落实政策保障性住房、医疗保障、免费电子资料订阅、出行、旅游、子女教育等方面相关优待政策。同时,建立荣誉乡村教师的疗养制度,通过相应的社会优待提升荣誉乡村教师的幸福感和荣誉感。第三,提供相应推动专业发展的平台和机会。通过政府拨款、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资金,用于荣誉乡村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学习交流,积极为获得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提供各种教育培训进修、专业研讨、学术研修的机会和平台,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专业成长。

  四是进一步健全乡村教师誉后管理制度,有效发挥乡村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荣誉乡村教师的誉后管理措施是促进获奖乡村教师持续发展、持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的重要途径。构建合理有效的誉后管理制度,真正发挥荣誉乡村教师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第一,充分发挥教师荣誉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原本功能单一的荣誉乡村教师评选项目打造成立体、多元的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同时充分发挥卓越乡村教师的示范效应,提升乡村教师荣誉的影响力。一方面,充分发挥荣誉乡村教师专业引领示范作用,构建乡村教师发展实践共同体,如成立“荣誉乡村教师工作室”“荣誉乡村教师成长联盟”或“荣誉乡村教师教研团队”等,实现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荣誉乡村教师的激励感化作用。举办隆重的荣誉证书颁授仪式,利用新闻媒体和相关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和弘扬荣誉教师的先进事迹、奉献精神和高尚品德;组织“全国荣誉乡村教师巡回宣讲项目”,有效发挥榜样的感化激励作用,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投身于乡村教育事业。第二,完善荣誉教师荣誉后的跟踪帮扶、考核与管理制度。一方面,可采取留足后续发展资金、建立定期跟踪帮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措施,帮助荣誉乡村教师更好发展。另一方面,制定完善的荣誉乡村教师行为准则和考核机制,科学规范地对荣誉乡村教师进行管理。

  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是党和国家肯定、支持乡村教师的重要表现,也是我国乡村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在乡村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赞扬乡村教师崇高教育精神,增强乡村教师队伍吸引力,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是建设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的迫切需要,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应坚持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我国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开启乡村教师发展和乡村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黄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