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要抓好四个着力点
乡村振兴战略,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对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顺利转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据农业农村部近期有关资料显示,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较2012年翻了一番多,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同时,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不断扩大,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4275亿元,比上年增长9.1%,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三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对获得公平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生活品质抱有更高期待,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挑战更加艰巨。
抓好“产”的着力点,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规模化经营,引导品牌化营销,促进乡村特色资源与城市多样化需求匹配衔接,以实现乡村产业与现代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一方面,加快农林牧副渔等乡村产业优化升级,持续调优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拓展休闲农业,培育和打造乡村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产品,不断增强乡村产业内生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大力培育、支持和发展一批地方性涉农企业,促进产业融合,扩大农业等特色产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和非农产值占总产值比重,提升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劳动力比重。同时,依托数字乡村建设,推进乡村互联网络等基础设施改造提质,大力推进“直播带货”“线上销售”等乡村产业多业态发展,通过电商平台、物流运输等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进一步拓展乡村数字经济发展空间,有力推进乡村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进而促进农民纯收入提高,实现共同富裕。
抓好“人”的着力点,以城乡双向开放理念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传统农业回报相对较低,农业比较效益下降,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就要继续推动城镇化,通过城乡各要素之间的互动融合,盘活乡村人口总量,不断增加收入,努力向中等收入群体迈进。一是建立乡村人口资源库,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参与度,形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其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大作用。二是建设一支精干的村级干部队伍,培养和发展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爱乡村的乡村带头人、致富能手,重点引进和安排涉农高校等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发挥其特长、专业优势,为乡村发展作出贡献。三是加大乡村专职教师、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配比力度,选派科技特派员、驻乡入村农技人员、网络技术员、新媒体人员参与乡村建设,在一线建立基地,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和创新成果转化率,提升乡村现代化水平。
抓好“魂”的着力点,塑造良好乡风。振兴乡村,要以文化铸魂。有了灵魂的乡村,便有了生机和活力。有了青山绿水和乡愁就有了希望和未来。乡村振兴既要加快发展满足村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发展有利于夯实乡村经济基础的文化产业。一是促进乡村传统文化和文化产业有效融合。乡村应该因地制宜,找准自身文化定位,充分利用诸如名人故里、红色文化、历史古迹、传统手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优势,立足本土资源,打造特色乡土品牌,发展“文旅”融合产业。同时,还需要保留众多体现我国农耕智慧的古老农业生态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和谐与平衡。二是夯实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基础。必须以形成优良乡村法治文化为前提条件,确保制度的权威性,不让制度高开低走、沦为“稻草人”,需要通过丰富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形成学法、遵法、尚法的浓厚气氛,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夯实乡村文化载体。国家公共文化资源和资金应重点流向乡村,需要积极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投入村镇,为乡村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为村民乐享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条件,为乡村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抓好“美”的着力点,推动绿色发展。加快传统农业的绿色化改造和绿色转型,汲取生态产业经验,以发展视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环境整治方案要充分衔接未来人口规模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错配。一是做好人居环境整治,以庭院住房洁净为重点,开展“居所整洁”“庭院清洁”评比活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质升级为主攻方向,重视“垃圾分类”“厕所改造”“家畜卫生”。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等,严查重处污水废气排放,禁止秸秆焚烧,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耕地和农田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实施土壤环境安全保障工程,提升国土资源治理实效,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三是统筹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和田园风光,不仅需要保留住独特的乡村风貌和乡土味道,还要多从农民角度考虑,多听农民呼声,提升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制度优势,把保障好、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农民而建、为农民而兴,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