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光明论坛】
作者:孙锐(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强调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加快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人才制度体系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健全海外人才引进机制和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等重要领域和环节上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尚未得到充分激发,阻碍人才创新创造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存在,与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相比,我国人才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改革破题和优化落地之处。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也是一场伟大斗争,特别是一些关键症结问题亟待破解。传统发展模式下的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方面的小问题,在当前推动原始性创新、解决“0—1”技术问题,对标世界一流科技水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已逐步演化成为阻碍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大问题。目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得不够、“立”得也不够。特别是针对承担国家创新驱动任务的高校院所专家人才群体,如何建立“不能像管行政干部那样管科研人才”的配套制度,提出破除“官本位”的杠杆型举措、构建“科学家本位”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对科学家赋权、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的发展环境,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等,都是实现新时代人才工作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的重要挑战。
未来一段时间,“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成为国家层面人才制度改革的主方向和突破点。“十四五”期间,国家将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人才工作主阵地,围绕当前高校院所人才制度改革呼声大、尚未落实、亟待突破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科研经费管理、人才评价、人才培养、院士制度、人才分配制度、创新创业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重点制度改革等,进一步提升人才创新创造能级和发展动力。
首先,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在人才评价上深入破“四唯”,深化“三评”改革,围绕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公益研究人才,建立遵循特定专业领域创新规律的人才评价模式和标准;改革完善适应基础科研、临床医疗、工程创新、原型开发、仪器设计和青年科技人才的分层分类人才评价制度,切实解决以人才暂时性头衔、“帽子”对标薪酬待遇和科研资源分配的问题。针对承担不同层次、类型科研任务的平台机构,推动建立愿景和目标导向的差异化人才评价机制。
其次,完善人才创新激励制度,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标定人才创新价值,优化人才激励制度。探索建立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贡献一流回报的机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学性,按照科研规律优化经费支出科目,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打包制”试点。建立健全高校院所绩效工资动态调整和优化机制,提升基础科研人才薪酬水平。以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基本导向,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利益分享和收益机制,探索技术经理人制度。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再次,深化人才使用机制改革,研究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配套制度,整合优化人才工程计划体系,深化科研任务“揭榜挂帅”“赛马”制度,完善目标导向“军令状”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调用和研究生招生机制。建立“少年天才”培养机制,为奇才、怪才、偏才学生建立特殊的遴选和发展通道。赋予战略科学家等顶尖人才更大的科研主导权、人才评价权、资源调度权,给予前沿优秀青年人才重大科技决策、科技评价、人才评价参与权,为一流人才做出一流事业、发挥引领作用搭建平台舞台。
人才,尤其是创新人才的成长发展是生态化的,不是定制式的;“高精尖”人才是“自由涌现”的,不是“领导指定”的。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需要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开放包容、鼓励创新的人才发展通道和制度环境,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