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李莹(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
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各族人民心手相牵,团结奋进,经过持续努力,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致力于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迈进。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富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助于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民族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因此,推进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远意义。
推动各民族走向共同富裕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奋发努力,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许多贫困落后地区实现了“一步千年”的伟大跨越。但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相对突出。在普遍性地消除绝对贫困之后,各民族群众对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民族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与此同时,政府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基础。一方面,提升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扩大民族地区对外开放,促使其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另一方面,继续发扬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各族儿女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精神。
促进共同富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基础
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由于各民族所处的区位不一样、拥有的资源不一样、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一样,导致了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多年来,尽管各民族地区取得了快速发展,但物质基础相对薄弱的客观事实不容忽视,必须及时缩小各民族地区的发展差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我国是一个民族众多、地域发展不平衡的国家。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不可或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断得到实现,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会更加强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更加深入人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切实夯实物质基础,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支持力度,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切实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另一方面,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别是要激发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强化教育和文化投入,革除“等、靠、要”的思想和“懒、散、慢”的心理,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
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向心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各民族团结一心,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基所在。推动共同富裕,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地区发展建设目标,将各族群众对发展的期待凝聚为共同的前进方向。推动共同富裕,有助于激励各族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坚定前行,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伟力。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树立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总体概念,从全局上把握“实现14亿人共同富裕”的“一体”,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各民族的具体需求,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政策支持,实现发展、分配方式上的“多元”,为促进共同富裕打造合理格局。努力推进共同富裕重大战略部署,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在共享发展成果的获得感中坚定跟党走的信念,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共同富裕既反映了各族群众物质生活改善的程度,也体现了各族群众精神生活充实的内涵。扎实推动民族地区共同富裕,为各族群众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进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因此,共同富裕的总目标更好地赋予和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更真实地体现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重要意义。共同富裕需要靠共同奋斗才能实现,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确保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其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完成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在实践中,要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性,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让群众充分参与决策,不能忽视一些群众因为担心自己文化程度低、对外交流经验少而不敢、不愿意表达自己想法的情况,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到发展进程中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下大力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各族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底线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消除各族群众的后顾之忧。产业振兴是民族地区实现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实现产业振兴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没有产业,发展繁荣都是空谈。一方面,我国的民族地区大部分分布在偏僻而广袤的山村和高原地区,地广人稀,交通落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大多矿产和动植物资源丰富,风光优美,有条件根据自身情况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意味着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缺一不可。针对一些民族地区的沿边特点,进一步完善好沿边开发开放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只有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