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作者:陈新光(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市统计学会副会长、全球化智库(CCG)特邀研究员)
2022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已跃升至2021年的第12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正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所说,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
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之初,尽管面临国内艰巨繁重的恢复重建和国际上的封锁,但我国依然制定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知识产权法规。但在此后近30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基本处于空白。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起来,便有了历史的必然性。1979年,专利法起草小组先于中国专利局成立。198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中国专利局成立,我国也在这一年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商标法》,开创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之先河,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步入崭新阶段。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专利法》,并于1985年4月1日起实施。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相继加入了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的多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接轨。1998年3月,中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是我国政府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郑重承诺一一兑现。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而在与法律制度建设所平行的另一条发展轨道上,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构设置也在不断完善。2008年6月5日,伴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我国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效益加速显现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一系列新的重要进展,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入推进。保护知识产权,中国言出必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较上年提高1.2件。自1985年专利法实施以来,我国专利申请总量第一个100万件花了15年,第二个100万件历时4年2个月,第三个100万件用了2年3个月,第四个100万件仅用1年6个月,第五个100万件只用了1年4个月时间。中国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
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旨在庆祝由青年主导的创新和创造。在全球范围内,青年人正在利用他们的干劲和才智、好奇心和创造力,加紧应对创新挑战,开创更美好的未来,我们将着力探讨知识产权如何支持青年推动变革,实现更美好的未来。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桥梁。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是创新发展的基本内涵,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是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知识产权的高效益运用更是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可以促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通过牵引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升知识产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截至2021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32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中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达6.95万件,连续第三年位居全球首位,中国已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
2035年,实现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保护被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上,知识产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还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这是知识产权首次写入党的重大历史决议。当前,中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绘就了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为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持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好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发挥好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效能。当今时代,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企业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竞争的重要领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我们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和竞争,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推动审查信息共享,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促进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