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军特色“战役结构”理论体系
“战役结构”而非“战役要素”直接决定战役胜负的道理,揭示了战役的以劣胜优原理。力量劣势者可以通过努力,通过形成对己有利的“战役结构”而获胜。而力量优势者,如不能将力量优势转化为对己有利的“战役结构”,也可能导致失败。信息化条件下,面对战略背景、武器装备、作战对象和战场环境的巨大变化,我们要占据战场主动、赢得胜利,需要构建新的具有我军特色的“战役结构”理论体系。
什么是“战役结构”
本文所述“战役结构”,是指战役所包含的一系列兵团战斗及更大规模作战行动的数量、样式,以及它们在目的、时间、空间上的联系。任何战役都必然包含一定数量的兵团战斗或更大规模作战行动,且这些行动在目的、时间和空间上是必然联系的。如辽沈战役包含塔山阻击战、黑山阻击战和锦州攻坚战等主要行动。在目的上,塔山和黑山阻击战是为了保障攻克锦州;在时间上,两个阻击战必须坚持到锦州攻坚战取得胜利;在空间上,两个阻击战必须将援敌阻击在距离锦州的一定距离上,以阻止援敌干扰我夺占锦州。现代战役也同样包含一系列兵团战斗及更大规模作战行动,以及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如制信息权行动能保障制空权行动的成功,没有制信息权就没有制空权;制空权行动能保障制海权行动的成功,没有制空权就没有制海权;争夺“三权”行动能保障其他行动的成功,没有“三权”做保障,其他行动就难以成功。
每一事物都有其特殊结构。一系列兵团及更大规模作战行动及其之间的关系就是战役所特有的结构。
以有利于己的“战役结构”对付敌人,是赢得胜利的奥秘所在
“战役结构”决定了战役胜负,并牵引和规范着战役指挥、战役协同、战役保障等诸多事物。要想赢得战役胜利,应该至少做好两件事:一是选择一系列对己有利的战斗、突击、机动等行动作为构成战役的“基本粒子”;二是正确设计一系列作战行动在目的、时间、空间上的关系,使它们能够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任何一个时期,一支军队面临的作战行动性质都是多样的,一系列作战行动之间关系也是多样的。选择对己有利的“战役结构”,是实施战争、战役指导的关键。
比如,我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存在着多种性质的战斗、突击、机动:“城市暴动”性质的作战等,如南昌起义、广州起义;城市攻坚性质的作战等,如打长沙、攻赣州等;阵地防御性质的作战等,如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的广昌保卫战等;游击战、运动战性质的作战等,如中央苏区第一至第四次反“围剿”作战中的诸多战斗。选择何种“战役结构”成为我红军时期“打胜仗”的关键。依据井冈山时期我军人员少、装备差、缺少必要的火力毁伤能力,以及在阵地攻防、城市攻防等战斗中不占优势的客观现实,毛泽东开创性地将一系列小规模的袭扰、偷袭、奔袭等战斗样式进行组合,攻敌于不备之时,赢得了井冈山时期一系列反“进剿”、反“会剿”的胜利。闽西时期,针对我军已经发展到数万、有了游击战经验、根据地得到相当规模扩大等现状,创造性地将一系列正规兵团的伏击、遭遇、奔袭等运动战战斗组合成战役,赢得了中央苏区第一至第四次反“围剿”作战的胜利。长征到达延安后,毛泽东对此作了系统的理论总结,提出了“作战形式”概念。此概念最核心的内涵是选择“战役结构”的性质。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抗日战争中,我军选择了游击战“战役结构”;解放战争中,我军选择的是运动战“战役结构”;抗美援朝战争前期我军创造了不远离阵地的运动战“战役结构”,后期又创造出以坑道为依托的坚固阵地防御“战役结构”。这些“战役结构”,都是依据当时客观实际,从发挥我军优势、削弱敌人优势出发,将有利于我的一系列战斗、突击、机动等行动组合成战役。我军在几十年战争实践中之所以能以劣胜优,战胜各种强敌,在作战指导上最核心的要诀,就是选择对己有利的“战役结构”。
信息化条件下,我军作战的战略背景、武器装备、作战对象、战场环境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一体化联合作战背景下的许多新的战斗、突击、机动样式。在纷繁复杂的新作战行动样式中,我们需要理清两个问题:一是新形势下哪些作战行动对我有利;二是如何选择对我有利的作战行动组合成战役,使一系列作战行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构建我军特色“战役结构”理论体系,有助于提升能打仗、打胜仗能力
什么是能打仗、打胜仗能力?从“战役胜负是由‘战役结构’直接决定的”这一结论出发,能打仗、打胜仗能力表现在三个环节上:一是在战役筹划阶段,指挥员要具备依据敌情、战场环境、我情等实际情况,筹划对己有利“战役结构”的能力;二是在对抗过程中,指挥员要有运用隐真示假等各种造势手段,造成并利用敌人失误,形成对己有利“战役结构”的能力;三是在战役打响后,部队要有打赢已经形成的一系列作战行动的能力。
上述三种能力,需要通过构建我军特色“战役结构”理论体系来获得。首先,要论证信息化条件下我军必须且能够遂行哪些性质的战斗、突击、机动等行动,这些行动需要什么力量、采取什么行动程序、能够达成什么作战目的等,构建起具有我军特色的战术理论体系。有此理论,就能找出我军在战斗层面存在的不足,对能否打赢各种作战行动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研究一系列战斗、突击、机动等行动的组合方法。即哪些应该先进行,哪些应该后进行,论证一系列作战行动在目的、时间、空间上的配合关系,形成具有我军特色的“战役结构”理论体系。有此理论,就能对我军在战役层面存在的不足,对如何使用战役力量、如何摆兵布阵、如何定下高质量战役决心做到心中有数。再次,要研究战役指挥员和指挥机关在筹划“战役结构”、形成“战役结构”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即确定在筹划和实施过程中,指挥员和指挥机关在什么时机、按照什么标准、运用什么方法、完成什么工作。有此理论,战役筹划和指挥能力的培养就有了依据。
构建上述理论体系,于战役指挥员和指挥机关而言可以培养筹划打仗的能力,于部队而言可以训练在实战中打赢一系列作战行动的能力。
总而言之,历史上任何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都必须以具有自己特色的作战理论为支撑。战争年代,我军之所以能屡克强敌,就是有“游击战”“运动战”等特色理论指引。今天,也只有构建起具有我军特色的作战理论,才能把能打仗、打胜仗要求落到实处。这一理论必须回答好以下问题:一是回答好我军将来的战役包含什么样的战斗、突击、机动等行动。要以兵器试验、战斗实验数据为依据,对这些作战行动所需力量、作战空间和持续时间、可能的行动程序、双方可能的损耗、可能的结局等做出定量和定性分析,建立起技术和战术数据库。二是回答好在各种战役样式中,上述一系列作战行动应以何种目的、空间和时间关系进行组合,构成战役整体。三是回答好战役指挥员和指挥机关筹划战役过程中的逻辑方法,及以此逻辑方法为基础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标准。四是回答好在对抗条件下,运用什么手段才能形成己方所需要的“战役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