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权力关
习主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党员干部为官用权的谆谆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守住权力关,做到敬畏权力、珍惜权力、用好权力。
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如果对权力失去了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忘记权力的来源和属性,模糊权力的公私界限,那么精神堤坝就会溃口,思想防线就会失守,就会在用权上失去底线,触犯党纪国法,最终走上“不归路”。党员干部对于应该怎么对待权力、究竟如何使用权力,头脑要十分清醒,立场要十分坚定。
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行为的界限。“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有了边界意识,才会自觉恪守底线、遵守规矩;有了敬畏之心,才能谨慎用权,不越雷池半步。党员干部对权力心存敬畏,既是一种严格自律,也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担当。每名党员干部对手中的权力都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有权不能擅权、用权不能任性,时刻牢记责任,严格约束自己,永远记住红线、底线、高压线在哪儿,决不违反原则、肆意妄为,时时自警、处处自律。
坚持公正用权。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公正是为官的重要品德和操守,只有做到公道正派,才能不被私所迷惑,不被邪所俘获。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是为政用权的基本准则。党员干部一旦丧失了公正,说话就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听,干事也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跟,甚至让人嗤之以鼻、戳脊梁骨。经验与教训反复证明,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谋福祉,造福一方,成就个人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用得不好则会贻害党和人民事业,毁掉个人前程,祸及家人亲属。党员干部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权力当成一份职责、一种担当,认识到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肩上担子越重。要时刻筑牢思想防线,多看“前车之鉴”,多读“悔恨之言”,多思“失节之患”,行使权力要做到铁面无私、坦荡公正,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
坚持依法用权。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而有据。事实证明,按法规制度行使权力是最有效、最安全、最深得人心的用权方式。依法用权看似是对权力的束缚与制约,其实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目无党纪国法,信奉权大于法,擅权妄为,最终只能是身败名裂。党员干部如果没有法律意识、不具备法治能力或者不能坚持依法用权,就不是一名合格称职的干部。党员干部心中要时刻有盏“红绿灯”,经常用正反两方面例子来警示自我、净化自我、改造自我,增强法治观念、规矩意识,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自觉行动,切实养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习惯;要时刻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决不违背法治精神,决不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为民用权。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干部,无论自己资历有多老,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是人民的公仆,要牢固树立为民用权的观念,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坚持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标准,把“为民用权”融入具体工作,既“身”入基层,更“心”入群众,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面对困难迎难而上、面对风险积极应对,不推诿、不逃避,不畏缩、不躲闪,对答应群众办的事情立说立行、紧抓快办,真正利用手中权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不懈的奋斗、无畏的担当、扎实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坚持廉洁用权。廉洁从政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为政用权的底线。一心为公,两袖清风,执政才能执得好。党员干部清廉与否,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党员干部一旦在廉洁问题上翻了船,就会一失万无。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时时处处守住守牢廉洁这个从政基本要求,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廉洁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生一世之责,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作者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某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