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冀鲁豫边区何以成为简政模范
1942年1月至8月,晋冀鲁豫边区认真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筹划在政权系统开展了两次简政,取得了显著成绩,创造了“足供各抗日根据地借镜与效法”的简政改革经验。1942年9月7日《解放日报》刊登毛泽东就推进精兵简政工作撰写的社论《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一开篇就表扬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精兵简政工作,“晋冀鲁豫边区的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抓得很紧,做出了精兵简政的模范例子”。
紧扣中央要求,统筹推进两大任务
1941年12月,党中央发出敌后抗日根据地工作的指示,提出必须普遍地实行精兵简政,并阐述了精兵简政的意义:精兵简政,节省民力,是目前迫切的重要的任务。边区党委、政府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精兵简政的战略意图,把一切为了减轻人民负担作为首要原则,聚焦爱护、节省和培养民力,在确保完成中央下达的减少政权系统脱离生产工作人员指标的基础上,统筹谋划、聚力推进简政改革和节省民力两大中心任务。
在作生产动员时,宣传精兵简政的重大意义来提振根据地群众的生产信心。1942年2月边区关于开展春耕运动的指示指出:春耕运动是克服今年财政经济困难的主要关键之一,是实行精兵简政政策与深入工作的具体步骤。要求各地必须来一个广泛深入的动员,提出“努力春耕,克服困难,迎接接近胜利的两年”等口号,同时与精兵简政联系宣传,说明今年一定减轻负担,最低是不再增加负担,提高与稳定群众生产情绪。
在村政工作简政改革中,减少不必要的开会、站岗放哨、支差等村级政务负担。太行区一般规定了半脱离生产的村干部,每月耗费村级政务时间平均不得超过8日,不脱离生产的村干部不得超过5日,群众不得超过3日,严禁无事听差、拉人到村公所服务的行为。既可节省大笔村级财力开支,更可增加农业生产劳力。
在民兵队伍简政改革中,规定民兵人数不得超过当地居民百分之五,并提出“劳力与武力结合”,以尽量减少人力负担。民兵服务时间从每月7天到10天缩减至每月不得超过2天,农暇时每月不得超过4天。民兵训练时间全年不得超过1个月,其中冬季占2/3,其余为1/3,农忙时停训。
在安置编余人员时,尽力动员支持他们从事生产经营工作。边区政府针对太行区简政后的编余人员出台支持政策,在根据地内有家庭者优先享受春耕贷款之权,并下拨5万元为工商贷款,以贷给外来编余人员经营工商业之用。
及时总结经验,审时度势深化改革
按照中央指示和既定计划,到1942年4月,边区的简政总体上结束。这次简政重点实施两个基本策略,第一个是裁汰骈枝机关,各层级都要减少脱离生产工作人员,党政民等政权系统脱离生产工作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全边区居民总数的百分之一;第二个是纠正头重脚轻,充实下层,提高干部质量,增强工作效率。
然而,简政改革之后的边区政权系统马上遭遇了一场抗战大考。1942年5月至6月日寇对边区进行前所未有的大规模辗转“扫荡”,特别是5月出动大量优势兵力集中“扫荡”根据地腹心地区太行区,边区军民经过坚决抗击最终取得了反“扫荡”的胜利。虽然胜利了,但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政权系统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暴露出不少不适应反“扫荡”战争新形势的弱点。7月,边区政府对反“扫荡”中的各级政权系统工作表现作了深刻反省,其中也及时总结了前阶段简政经验教训。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实施好第二个基本策略,各级政府基本上没有贯彻简政的精神,依然是头重脚轻,没有彻底把应放下去的干部尽量充实下层,故到战时不得不临时分遣干部。
边区坚定彻底简政的决心,顺势将简政改革引向深入,组织开展第二次简政,及时调整基本策略,以适应更加残酷频繁的战争环境,加紧准备秋季的反“扫荡”。此次简政率先在太行区开展起来,在8月底前结束。太行区一面认真落实“缩小上层、充实下层”的指示,一面果断纠正第一次简政中一些削弱县以下独立工作能力的改革举措,其做法也得到边区政府的支持和推行。
第一次简政在村行政区划改革时由原先的小村制变为大村制,将六七个甚至数十个小行政村合并为大行政村。五月反“扫荡”证明,这种改革不能适应严重的战争环境。因为敌寇“扫荡”,以自然村为目标进行合击清剿,而村指挥部却都放在行政村,干部也都集中于主村,于是战争一来,自然村陷于无领导的状态,行政村也困于孤立而无法坚持。且大行政村远近相距数十里,开会不易,妨碍了民主的发扬,各种问题也不能即时发现与解决。因此太行区在第二次简政时又变回小村制。鉴于第一次简政在领导体制改革时实行专署兼县,削弱对各县的领导作用,同时也妨害所兼县工作之深入,利少弊多,因此在第二次简政时取消专署兼县方式。
贯彻整风精神,提升政风改进效果
1942年2月全党整风运动展开。根据中央部署,边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整风运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下大力气整顿政风,并向各级政权系统开出了药方:切实进行调查研究工作,领导要求研究性,开会指示要求具体性,制度组织机构要求实际性,同时要求“治病药方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边区党委、政府贯彻整风精神,把正在进行的简政改革与整顿政风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政风改进效果。为了推动各级克服主观主义,养成调查研究习惯,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彻底扭转调查研究严重不足的状况,增设边区党委调查研究室并明确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布置调查工作,推动各系统的调查工作,整理研究各方材料。同时借简政改革机会加强做调查研究工作的干部力量,要求边区民政、教育、建设各厅各设专人做调查统计工作,与调查研究室联系配合。
为了纠正各级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政风,力戒政令繁杂,保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边区政府借简政时机大力改进政府工作机制,采取了一系列实质性举措。针对命令很多、不重实际,布告多是堂而皇之的大文、实际老百姓看不懂等机关文牍的形式主义作风,要求各级政府少下命令,命令的范围应限于干部任免及奖惩事项、颁布条例法令、行政区划之变更、确定制度及制度以外之经费开支、强制执行事项等;制定重要法令政策及计划时,应事先征求下级意见,以期切合实际情况;一切政令、文件、布告,应力求简明通俗易于了解执行。针对对时间的估计不准确、无远见、不及时等发指示、解决问题迟慢的官僚主义作风,规定边区政府、专署及县应建立与加强联合办公制度,以便商讨工作,避免迟缓与矛盾现象;边区政府及专署对电报须在1天内答复,一般公文限3天内答复,须提交会议讨论解决者,应尽量提到最近一次会议解决。
实践证明,简政改革与整风精神显现出聚合效应,形成了政风新气象。1942年9月1日边区党委在给中央的简政工作报告中也总结了政风改进的成效:“简政后在领导上表现了新的精神,干部开始注意了解民困,体贴民情,有了计算精神,对了解具体情况有了新的启发,工作效率也有些提高,制度严格起来,工作与生活都紧张,战斗化也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