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我们这样做!
年初以来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这次疫情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和不足。
比如,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地方重应急、轻预防的倾向仍未扭转,各级传染病医疗机构投入相对不足,医疗物资等战略储备不足;各级疾控机构普遍存在能力不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等问题;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紧密结合、连续服务、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尚待建立;部分重大疾病治疗药物自主研发能力仍然相当薄弱;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人民群众缺乏有效防范的知识和手段,容易产生恐慌心理。新媒体时代政府部门在突发重大事件中的舆情应对机制和能力面临重大考验等。
面对突发危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
直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要部署,我们应该怎么做?
强化两个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预案建设。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要以此为契机,推动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生物安全立法,制修订公共卫生管理相关部门规章;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大流行应对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保障、生产生活生命线保障、科研攻关等关键点专项子预案。
加强重大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强化部门间和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重大疫情应对培训和演练。
突出两项重点任务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目标,强化各级疾控机构的信息收集、分析、利用能力;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发挥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检验“一锤定音”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
强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健全两大支撑
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启动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医保经办机构提前预拨部分医保基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探索建立疫情患者医疗费用财政兜底保障。
健全重大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制度。推动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物资专项储备制度;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体系;健全国家应急物资收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