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友:做好存量结构调整 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
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且要加力提效。这是在过去几年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基础上,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审时度势作出的选择。在预调微调的宏观调控思路以及债务潜在风险还未有效缓解的情况下,妥善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实现宏观调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以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需要认真考虑加力的空间、力度和方式。
财政政策的最大优势是不仅能做到总量调控,还能实现结构调控。加力空间狭窄和加力力度有限,都是基于总量调控的分析。但积极财政政策还有另一种加力方法,就是在总量投入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存量的结构调整,让财政政策的作用更有针对性。在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的一种较好方式。当前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至少可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第一,废止各种分解财政统筹能力的投入考核,提高有限财力的综合效率,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腾出空间。比如,针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考核与当地GDP挂钩的要求,从基层财政反映的情况看,这种投入考核就给地方政府财政造成了较大压力。
第二,提升财政整合政府资金的能力,强化支出绩效科学考评,让绩效预算真正落地,提高财政资金的边际产出率。从各地调研情况看,财政一方面存在钱不够用,另一方面又存在资金过度分散和浪费。积极财政政策加力,理应包括增强财政部门的综合统筹能力,将所有政府获得的资金或融资渠道纳入财政管理范围,构建各职能部门在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中的协同治理架构。
第三,重视财政自身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积极财政政策聚力提效。要在有限财力约束的情况下,在向市场主体供给什么和如何供给上下功夫。要加大有助提高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和企业边际产品价值方面的公共服务投入,降低对企业的直接补助。这样既可减少市场扭曲,又可减少有限财力的分散使用。
第四,加大基础性公共服务供给,如共性技术的研发投入,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从长期看,应该逐步降低财政对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依赖程度,为企业转型和劳动力报酬提高腾出空间,进而为未来财政创造厚实税基。
总之,积极财政政策要有所作为,关键在于找准政策着力点,切实推进财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