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牛琪、李克瑶) “他们都知道,雷锋是一个好人。”北京南锣鼓巷“创可贴8”T恤店里,印有雷锋头像的T恤,是崔女士向外国人出售最多的货品之一。尽管相比切·格瓦拉或玛丽莲·梦露,雷锋在这个星球上并不算知名,但爱和利他主义等人性魅力,也为他赢得了超越国家界限的尊敬。
用印有雷锋头像的杯子喝水,用红色斜体字“做雷锋式的好少年”日记本写东西,穿印有雷锋形象的衣服……逝世50年后,雷锋不只是全社会推崇的道德模范,在年轻人青睐的创意商店里,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保暖又时尚的雷锋帽,已成为淘宝店主“角鹿”在上个冬季的主营商品。“戴雷锋帽、穿军装,手拿《雷锋日记》拍照,已经不仅是上世纪60年代年轻人的梦想,”她说,“甚至还有专门给父母买帽子的。”
“附着在书籍、游戏、服装等物质形态上,可以说雷锋已成为一个文化符号,并被大众所认可和喜爱,”抚顺雷锋精神研究所所长翟元斌说,“从政治偶像到道德偶像,雷锋在当代最新的定位则是文化偶像。”
作为具有某种特殊内涵或意义的标示,文化符号具有丰富的抽象性,雷锋身上所蕴含的,恰是人性中最为基本的爱与友善等价值。
“雷锋以一个‘中国好人’的形象,代表了中国文化传统里善意的美德。”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认为,随着时代改变,这种新的内涵提炼,更能获得国内外民众的认同。
1940年12月出生在湖南长沙附近一个农民家庭的雷锋,7岁成为孤儿,19岁参军后担任汽车班长。1962年8月15日,雷锋在指挥战友倒车时不幸去世。1963年,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雷锋迅速成为当时中国社会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广的模范人物。
“50年前,雷锋被赋予其特有的属性——平凡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翟元斌说,“而现在,作为文化符号的雷锋被中外民众同时接受,更多缘于他所承载的爱、乐于助人及利他主义的精神。”
在关注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关心公共利益;在看到别人有困难时,力所能及地伸出援手……实际上,雷锋精神愈益集中于一种基于公民意识上的奉献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他人无偿服务,为社会无私奉献。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把雷锋作为榜样让人学习很有必要。而学会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能让学习变得更有意义。”因做义工照料长沙孤残儿童而被称为“洋雷锋”的英国人杰夫·希尔曾如是说。
近日在各地开展的“向雷锋学习”活动,其目标就是培育文明新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雷锋能够成为一个流行的文化符号,正说明他凝固在人们记忆里。”张颐武说,“社会永远需要善良的形象,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有这样一个凝聚社会共识、维系不变价值的形象很有必要。”
而对此文化符号是否存在过度消费的疑问,翟元斌认为并没有大惊小怪的必要。
“毕竟这种方式适合现代社会传播,而且被人们所接受。更关键的是,它在唤起人们记忆的同时,激发了不同国家的人们探索雷锋精神本质的好奇心。”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