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民意机构今天初审通过所得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宽其它亲属或家属扶养免税额的年龄限制,预估41万人受惠。
台当局财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张盛和在草案初审通过后表示,将有41万人受益,纳税义务人可增加支配所得约新台币20亿元(新台币,下同)。
台当局现行所得税条例规定,除纳税义务人及配偶的直系尊亲属、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可依规定列报减除免税额,如果扶养未满20岁或满60岁以上无谋生能力的其它亲属或家属,也得依规定列报减除免税额。
台当局民意机构上午并案初审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及民进党籍民代陈其迈提出的修订版本,最后修正为“未满20岁,或满20岁以上而因在校就学、身心障碍或无谋生能力”。
张盛和说,修订符合平等原则,可望进一步照顾经济弱势及保障赋税人权。(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