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0日中午出现摄氏38.3度,创今年入夏来新高纪录。台“劳委会”表示,劳工在高温下工作,违反“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最高可罚新台币15万元。(来源:台湾“中央社”)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劳动部门10日说,劳工在高温下工作,现行已有“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保障健康,违反相关法令最高可罚15万元(新台币 下同)。目前仍持续搜集相关资料,但非以放热浪假概念实施。
因全球暖化效应造成气候异常变化,夏季气温持续偏高。据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及“劳委会”统计数据显示,每年7至9月太阳照射强度及温度较高时,引发热疾病(如热中暑、热衰竭、热痉挛及热晕厥等)比例攀高。
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安全卫生处长”傅还然10日说,为预防劳工在高温下造成健康危害,目前已有“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规范劳工在室内高温(锅炉房、熔炉、熔融钢铁、玻璃等)工作与休息时间分配。
傅还然说,例如在符合“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适用范围下,综合温度热指数最严重情况下工作者,每工作15分钟需休息45分钟;中度情况者,工作30分钟休息30分钟;轻度情况下,工作45分钟,要休息15分钟。若违反相关法令,最高可罚新台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