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台湾网12月14日消息 台湾“立法院”会14日三读修正民用航空法部分条文强化航空保安措施,鼓励行为人在被发觉违规前主动提报。在台湾起降的航空器,机长不得拒检,否则开罚。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随着全球化趋势,商务人士搭乘自用航空器来台经商或考察需求日增,台湾“立法院”会三读通过航空器经“交通部”许可,可以在台湾起降。“民航局”得派员检查在台湾起降的航空器的各项人员、设备及其有关文件。机长不得拒绝、规避或妨碍。
同法规定,若违反规定,机长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