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湾各地税捐部门执行台当局“赋改会”决议,清查农舍和农业经营无关者,要改征地价税,结果岛内有1.2万余间农舍从2010年或2011年起要改征地价税,“地方政府”1年新进帐54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台湾集村农舍林立,良田变水泥,引起台“监察院”在2010年9月与10月各纠正“内政部营建署”和“农委会”,其调查报告指出,近5年来兴建农舍多达8422件,楼地板面积高达192公顷之多,实际上是“免税豪宅”,为都市中有钱人的别墅。
税务官员表示,现在农地买卖没有身份别限制,只要农舍有和农田相连,农地可以休耕或者有在耕作,就会被主管机关认定的“和农业经营有关”,只能课征田赋,而田赋又已停征。
以集村农舍最多的新竹县为例,新竹县税捐处表示,因为这些农舍有农业主管机关核发的农业使用证明,故依法课征已停征的田赋,税捐处是下游单位,无从置喙。
报道说,有些农舍在周边会造景、挖游泳池,成为“豪华农舍”,税捐处也只能对造景的人工山水的土地、游泳池的面积改课地价税,“农舍”与农地的面积仍是维持课征田赋。如果已移转为他用的农舍,是整个农舍面积都要改课地价税。
据台当局“财政部”统计,台湾各县市税捐处2010年清查,与农业经营无关的农舍共有12564间,改征地价税,1年税收为5442万元。但官员表示,这项政策最主要在于维护租税公平,税收并非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