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公告地价每3年调整一次,2010年岛内公告地价平均涨幅只有4.24%,是近20年来最低涨幅。其中土地价格上涨最凶的台北市,平均涨幅只有6.05%,公告地价占市场正常交易价格仅31.47%,回到2004年以前的水准。
台“财政部”指,公告地价是地价税的课税依据,2010年台湾公告地价平均上涨4.24%,11月1日开征的2010年地价税也将上涨,但平均每张税单地价税增幅不会超过5元(新台币,下同)。
以豪宅帝宝2010年地价税为例,依台北市公告地价涨幅6.05%换算,全年应纳地价税不到8万元,仅增加约4500元。
各县市已分别依法公告2010年土地公告现值,台湾平均上涨4.24%,连江县上涨29.55%最高,准“直辖市”桃园县居次,上涨14.68%;“五都”中,台北县、市的涨幅都超过6%,但高雄县与台南市不涨反跌,分别下滑1.05%及0.1%。云林县、屏东县以及嘉义市也是负成长。
据悉,台“平均地权条例”规定,公告地价以每3年为调整基期,上次调整为2007年。依据“内政部”台湾土地公告地价调整资料,岛内平均涨幅为4.24%,远低于2007年平均台湾公告地价调幅10%,也是近20年来平均涨幅首次低于5%。台湾公告地价平均约仅是一般正常市价的22%,仅有台北市与连江县的公告地价达到市价的30%以上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