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油”公司:加油机计价采四舍五入 并无不法

时间:2010-05-12 09:18   来源:中新网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中油”公司于11日针对民进党“立委”质疑“‘中油’加油机计费收费尾数,采无条件自动进位”作出回应,称加油机依法计价,并请消费者放心加油。

  “中油”表示,自1985年新制“营业税法”(即加值型营业税)实施后,规定交易金额一律以元为最小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又依“现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14条规定“尾数不满通用货币一元者,按四舍五入计算。”,依这个法令,所有的交易金额显示一律改为到元为止,电子式加油机微电脑运算程式也修订为显示“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在消费者加油时,微电脑接收到的信号转换为公升数(小数点2位,如50.67)乘以预设单价(小数点2位,但通常到角为止,如30.50),得到一小数点3位的金额,再执行四舍五入到元来显示于加油站面板及统一发票上,绝非元以下“无条件自动进位”。

  此前,民进党籍“立委”陈亭妃于11日质疑,民众加油时总价尾数都遭“中油”公司无条件进位,年“A”民众逾新台币1.5亿元。她要求“中油”检讨油品单价计算方式,并让消费者了解详细消费金额。

  此外,“中油”强调,身为公营事业,绝不会经由加油机尾数误差来谋取消费者利益,请消费者放心加油。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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