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去年才进入职场的社会新人,若全年所得总额低于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26.2万元(新台币,下同),可免报税。例如去年 8月起适用大专生实习方案的“22K”新人,就不必申报。
财政部表示,社会新人如果去年所得总额低于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可以不必申报综所税。要注意的是,如果薪资所得已经先被扣缴税款,就得先办理结算申报,才能拿到退税。
2009年度综合所得税免税额由每人7.7万元提高至8.2万元,单身者标准扣除额由7.3万提高至7.6万元,因此若新人所得不到15.8万元,不用申报;有薪资所得的新人,还可以再扣掉薪资特别扣除额10.4万元,也即所得不到26.2万元,不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