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罕见发表5点意见 台湾营所税或调降为17%

时间:2010-04-12 10:41   来源:中新网

  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在头版头条报道,针对目前正在台当局“立院”审查的《产业创新条例草案》,马英九十一日晚罕见发表五点意见表示,民进党主张营利事业所得税率全面调降为百分之十七点五,为加速《产业创新条例》“立法”进程,他已请“行政院”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研议降税的可能性。据了解,“府院党”已有将营所税修法降为百分之十七的共识。 

  “总统府”主动发表新闻稿针对“立法院”正审议的法案表达看法相当罕见,也显示“总统府”对《产创》“立法”的急迫性。据熟悉产业界的资深“财政委员会”委员透露,“府院党”已有共识将营所税从百分之二十调降到百分之十七,税损约四百五十亿上下,不过,扣掉因此取消《产创条例草案》里的四项优惠减税方案三百亿,以及两税合一后,可从大股东所得税挹注税金,因此实际税损并不大。

  资深财委评估,传统制造业与服务业很难适用原先的《产创条例草案》四项优惠,但营所税的调降将直接挹注传统产业与服务业的获利,这对提高民间消费与降低失业率将有莫大帮助,这也是“府院党”最后转向,支持调降营所税的关键。

  马英九在新闻稿中表示,两岸经济协议已进入协商洽签阶段,《产业创新条例》将是台湾未来非常重要的战略配套法案。两岸经济协议可降低台湾产品的出口障碍,增加竞争力,有助台湾成为“亚太经贸枢纽”;而《产业创新条例》则将帮助台湾产业,透过创新研发增加附加价值,促进台湾产业升级,提升竞争力,促使台湾成为“全球创新中心”。二者相辅相成,将使台湾产业竞争力出现加乘效果,使台湾经济如虎添翼,将吸引更多台商与外商以台湾为全球及亚太营运总部。

  马英九说,民进党主张营利事业所得税率调降为百分之十七点五,国民党从未排除税率调降的可能性,会更周延考虑。税率调降有助于引进岛外直接投资、提升企业在台湾设置亚太营运中心的意愿。更可为台湾产业竞争力带来加乘效果。为加速《产业创新条例》的“立法”进程,马英九请“行政院”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研议降税的可能性。

  他说,长期以来,中小企业是带领台湾经济成长的先锋,并且照顾涵纳台湾七成以上的就业人口,对社会安定贡献卓著。他呼吁民进党能考虑中小企业与广大劳工的利益,认同国民党照顾中小企业与广大劳工的立意,支持在《产业创新条例》中,有关鼓励中小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每增聘一名员工得给予补助的规定。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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