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发布消息称,2013年1月1日起,本市低保标准将再次调高,城市低保标准将从现在的家庭月人均520元增至58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80元增至460元,受益人群达到17.83万人。
据介绍,本次低保标准调整的依据,主要是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的相关测算,同时进一步考虑了本市2012年初以来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
据了解,去年由于物价上涨幅度大,本市曾两次调整低保标准,并两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了一次性的临时生活补贴。此次城市低保标准上调60元,上调幅度为11.54%,基本与本次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上调幅度持平,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农村低保标准上调幅度大大提高,为21.05%,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民政部门称,截至2012年10月底,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7.8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0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74万人。(记者 陈荞 通讯员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