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北京市劳务派遣用工状况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全市劳务派遣职工已经达到30万人,尤其是公有制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更多。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劳务派遣工当中非常突出,超过6成的劳务派遣工月薪不足2000元。
通过调查,专家发现了当前北京市劳务派遣用工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报告》指出,劳务派遣用工正在被超范围使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主要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据本次摸查上来的数据,不包括因条件所限未统计上来的人员,全市劳务派遣职工已逾30万人,商业服务业劳务派遣职工占到行业从业人员的40%,金融和教育文卫体后勤中的劳务派遣职工也占到行业从业人员的近20%,劳务派遣职工在制造业的操作工、金融业柜员和业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人员、商业服务业的营销和服务人员等中大量存在,特别是在电信、金融、邮政等行业的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在一些主要工作岗位上长期使用大量劳务派遣职工,有的行业如保安几乎是全行业派遣。
劳务派遣职工的作息时间和正式工几乎没有差别,同样存在加班加点现象41.7%的被调查者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27.6%的被调查者每周仅休息一天或半天。种种数据表明,劳务派遣用工早已超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畴。
劳务派遣职工与企业自有职工“同工不同酬”现象也比较突出。与2010年市总工会所做的北京市职工工资收入状况的调研结果相比,各行业劳务派遣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普遍低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派遣职工总体平均工资为1966元/月,金融业平均工资最高,为2694元/月,商业服务业平均工资最低,为1587元/月。62.8%的被调查者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下。目前,仅有35%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享受到与用工单位自有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他们最关心的是提高自身工资福利待遇。J205(记者 代丽丽)